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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01日 17:12    作者:     点击: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太工团发〔18〕号


关于做好2021-2022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根据院党委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现将2021-2022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原则

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严格参照《关于太原工业学院推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推荐。

(二)在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到社区(村)报到,加入疫情防控大学生志愿服务突击队、主动进行疫情科普、防控宣传、主动参加社区及村镇新冠疫苗接种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志愿活动且表现突出者,在本次推优工作中,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程序

(一)分团委确定推荐名额

928日前各分团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根据本总支学生发展党员计划,确定差额比例在30%以内的拟推荐人数,将名额分配给各团支部。

(二)团支部推优

1. 106日前,各团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召开团支委会,根据相应党支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情况和指导性意见,对符合推荐条件范围内的团员进行讨论、酝酿,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2. 109日前,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实际参加人数应不低于应参加人数的4/5)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并由团支部书记宣读候选人在积极分子期间的表现。团支部大会进行无记名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要求班级辅导员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并对推优入党工作做必要的教育和指导。


3.1011日前,各团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以往掌握的情况,召开支委会确定推荐人选,提出组织意见,上报系分团委。

(三)分团委确定推荐人选

1012日前,系分团委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深入团支部进一步核实情况,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召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会议,严格按照《关于太原工业学院推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讨论并确定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人选。并将审核后的名单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1018日前向党支部推荐并报送院团委,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各分团委将《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一式两份)及《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交至团委组织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tittuan@163.com

(四)院团委审核

院团委审核各系分团委报送的推荐情况,审核通过后汇总全院推荐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本次推荐资格。

1.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2.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2191


附件1

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表

团支部:




出生年月


曾、现任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为入党

积极分子时间


入学以来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


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或处分


团支部大会



本次团支部大会应到团员 ,实到团员 ,请假 ,本次工作会议有效;经过团员无记名投票,认为 同学符合推优要求和基本条件。




团支部书记签字:


团支部委员会

考察意见




团支部书记签字:

分团委

意见






分团委书记签字:

院团委

审核意见






签章:

备注


注:本表要求双面打印。并附第二课堂(学分版)成绩单。入学以来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按专业排名数/专业总人数填写。


附件2

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

序号

出生年月日

(周岁)

已取得

学历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是否满一年

团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所有已修课程是否均已获得学分

有无处分




























































































分团委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