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根据我院党委本学期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现将2018/2019第二学期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原则
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严格参照《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团发(2019) 1号)第二章中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推荐。
(二)本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比例控制在团员人数的5%以内,各系分团委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对各年级推荐人数进行幅度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3%。
(三)因综合素质测评只实行两年,故2017-2018、2018-2019学年采取综合测评成绩,其余年份参照学习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作为测评成绩(操行必须为优(90分及以上)),取平均分。
三、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程序
(一)团支部推优
3月14日-3月22日,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确定推荐名单。
(二)分团委审核
1.3月25日-3月30日召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团发(2019) 1号)讨论并确定推荐对象,并将名单公示不少于3日,并且无异议。
2.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
(三)院团委审核
1.4月3日,各分团委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料(入党申请书、登记表)交至团委组织部,并同时报送分团委盖章(或签字)的《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
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tittuan@163.com.
2.院团委审核推荐对象资料后召开委员会,讨论并确定推荐对象,汇总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