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工团发[2014]1号
各系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现将我院2014年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大赛的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三、大赛的目的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四、大赛的基本方式
组织各系学生参赛,经院团委初审,筛选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并上报至大学生创业大赛山西省组委会。
五、大赛内容
(一)2014年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大赛将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设立移动互联网创业等专项竞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协调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及高校负责具体组织,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
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或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作品说明书参赛。(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4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六、参赛要求
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可代表我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七、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五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八、推进步骤
(一)3月3日——3月7日,各系组织本系学生报名,于3月7日下午6点前将参赛学生信息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各系参加人数见附1)。
(二)3月8日——3月12日,院团委将组织所有参赛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3月13日——3月16日,院团委将统一组织参赛人员发布个人创业项目,参赛人员将根据个人意愿招募自己团队队员和报名参加自己感兴趣的创业项目,创建团队将以模拟招聘会等灵活的形式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3月17日——3月24日,各创业团队完成创业计划书,并于3月24日下午六点前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
(五)3月25日——3月28日,院团委将组织由我院组委会对上报的创业计划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上报至大学生创业大赛山西省组委会。
九、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我院在该项赛事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组委会设在院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林昀 任妍
电话:03513566035 03513567635
电子邮箱:tittuan@163.com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附1:
创业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系别 |
人数 |
条件:大二人数占本系名额20%以上,大三人数占本系名额30%以上。
|
机械工程系 |
20 |
电子工程系 |
20 |
自动化系 |
20 |
化学与化工系 |
20 |
计算机工程系 |
20 |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 |
20 |
材料工程系 |
20 |
理学系 |
10 |
经济与管理系 |
30 |
外语系 |
10 |
设计艺术系 |
20 |
思政部与法学系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