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0:23    作者: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共同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根据竞赛组织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挺膺担当新时代,青春奋进新征程

 二、参赛对象

 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

 三、作品申报类别

 立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拟设以下5个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 “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形式

 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且不多于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省赛报名截止后,不可进行人员添加和顺序调整操作,只可进行人员删减。

(二)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复印件、项目鉴定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省级竞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参赛要点

 突出实践导向,在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日程安排

 (一)作品形成、完善阶段(2025年10月-11月)

 (二)各系答辩评审及作品申报阶段(2025年11月-12月)

 (三)校级初赛及作品完善阶段(2026年1月10日开始)

 (四)最终答辩评审阶段(2026年3月-4月)

 (五)决赛

 具体参赛要求及评审规则等请查阅附件通知文件。

 全国挑战杯竞赛官网:http://www.tiaozhanbei.net


 附件 1:项目申报书

 附件 2:作品计划书

 附件 3:系部申报作品汇总表

 附件 4:系部组织情况表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