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根据院党委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原则
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推优”范围及标准
严格参照《太原工业学院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推荐。
(二)优先推荐条件
1. 退役军人;
2.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者。
三、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程序
(一)分团委确定推荐名额
在充分征求党总支意见的情况下,各分团委根据本系党总支学生发展党员计划,确定差额比例在30%以内的拟推荐人数,于9月22日前将名额分配给各团支部。
(二)团支部推优
1. 9月26日前,辅导员按照相关会议程序指导各团支部委员会召开团支委会,根据相应党支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情况和指导性意见,对符合推荐条件范围内的团员进行讨论、酝酿,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2. 9月28日前,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实际参加人数应不低于应参加人数的4/5),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并由团支部书记宣读候选人在积极分子期间的表现。团支部大会进行无记名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要求班级辅导员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并对推优入党工作做必要的教育和指导。
3. 10月10日前,由辅导员按照相关程序指导各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并结合日常表现情况召开支委会,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系分团委。
(三)分团委确定推荐人选
10月12日前,系分团委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深入团支部进一步核实情况,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召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会议,严格按照《关于太原工业学院推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讨论并确定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人选,并将确定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9日前报院团委审批,审批结果将反馈至各系,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各分团委将《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一式两份)及《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交至团委组织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tittuan@163.com。
(四)院团委审核
院团委将各系分团委报送的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全院推荐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本次推荐资格。
附件:1. 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2. 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
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表
团支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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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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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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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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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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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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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入党 积极分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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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以来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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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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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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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团支部大会应到团员 人,实到团员 人,请假 人,本次工作会议有效;经过团员无记名投票,认为 同学符合推优要求和基本条件。
团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团支部委员会 考察意见 |
团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分团委 意见 |
分团委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院团委 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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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要求双面打印。并附第二课堂(学分版)成绩单。入学以来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按专业排名数/专业总人数填写。
附件2
太原工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汇总表
分团委名称: 分团委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日 |
班 级 |
年 龄 (周岁) |
已取得 学历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是否满一年 |
团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
所有已修课程是否均已获得学分 |
有无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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