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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7:31    作者:     点击: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太工团发〔2020〕18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的工作,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院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的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目的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团组织结合共青团的特点和团员成长成才的规律,是在实践中摸索形成团员教育的重要形式。团员教育评议通过学习教育的方式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开展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并通过评优和对评议结果的处理等方式,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主力军、生力军的作用。

二、团员教育评议对象

全院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方式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团支部大会,在会中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并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四、团员评议等级及标准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 以内。

1、优秀团员主要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 拥护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 自觉遵守团章,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 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成为注册志愿者,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主要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能够执行团的决议, 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心集体, 乐于助人, 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主要表现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 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主要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

理想信念动摇;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团的组织意识淡漠, 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 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团员教育评议内容和流程

1、团支部开展学习教育

各团支部于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结合本级团组织的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分享、交流(也可自定形式),紧密结合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组织广大团员深入学习了解团的性质、任务、团的组织体系,切实增强团员意识,力求在此基础上谋划本级团组织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活力和影响力。

2、团员个人总结

学习结束后,每名团员需结合自己在2020年度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并填写“附件一:太原工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个人总结表”,并上交至团支书,由团支书进行整合汇总(纸质版)。

3、团支部民主评议

团支部于12月12日至12月16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然后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民主测评。

团支部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 结合团员日常表现, 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 填写“附件二:太原工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交电子版、纸质版至各系分团委),各系分团委审核批准后保存。

4、确定评议结果

分团委根据团支部上报的建议评议等级和优秀团员名额,研究确定优秀团员名单,填写“附件三:太原工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系部汇总表”。各系分团委于12月18日前,交附件一纸质版、附件三电子版、纸质版至院团委组织部。

六、评议结果的处理

1、本次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才能予以年度团籍注册。

2、对不合格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 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 反省自身错误, 有明显改进的团员, 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 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开除团籍, 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 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 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吸收本人参加, 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工作部署。各系分团委要站在在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 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按时完成。

2、高度重视,按照程序开展。各团支部必须按照程序,公平公开开展评议,并对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系分团委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3、做好总结,整改对照提升。院团委将对各系分团委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情况予以抽查。各团支部、各系分团委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

1、附件一:太原工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个人总结表

2、附件二:太原工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

3、附件三:太原工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系部汇总表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