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太工团发〔2020〕5号
关于做好2019/2020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根据院党委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我院实际,现将2019/2020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原则
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严格参照《关于太原工业学院推优工作的实施办法》(团发(2020)2号)第二章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推荐。
(二)2016-2017学年参照学习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作为测评成绩(操行必须为优(90分及以上)),取平均分,其他学年采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三)在本次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到社区(村)报到,加入疫情防控大学生志愿服务突击队、主动进行疫情科普、防控宣传、主动参加相关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者,在本次“推优”工作中,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程序
(一)分团委确定推荐名额
4月3日前各分团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根据本总支学生发展党员计划,确定差额比例在30%以内的拟推荐人数,将名额分配给各团支部。毕业年级的班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不占指标也不受“毕业前3个月”的限制。
(二)团支部推优
1.4月3日-4月4日,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各团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要求所有视频会议辅导员均必须参加)的具体指导下,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上召开团支委会,根据相应党支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情况和指导性意见,对符合推荐条件范围内的团员进行讨论、酝酿,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2.4月4日-4月7日,各团支部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团支部线上工作会议,(实际参加人数应不低于应参加人数的4/5)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并由团支部书记宣读候选人在积极分子期间的表现。团支部大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无记名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线上考察环节。要求班级辅导员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并对“推优”入党工作做必要的教育和指导。
3.4月8日-4月11日,各团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在线上召开团支委会议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线上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以往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电子档材料,上报系分团委。
(三)分团委审核
4月12日-4月17日, 系分团委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在线上通过网络平台深入团支部进一步核实情况,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召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网络会议,严格按照根据《关于太原工业学院推优工作的实施办法》(团发(2020)2号)讨论并确定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人选。并将审核后的名单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向党支部推荐并报送院团委。将《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tittuan@163.com,暂时不报送纸质档。
(四)院团委审核
院团委在收到各系分团委报送的推荐情况后,召开会议审核研究,会议结束后汇总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并将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1.发展对象推荐表
2.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