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团委,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五小”竞赛活动的通知》(晋工发〔2017〕3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省工会、团省委、省科协将开展全省2017年“五小”竞赛申报评审工作和举办优秀成果精品展示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工作
(一)考核评选依据
按照《通知》中制定的《山西省“五小”竞赛活动考核评奖办法》,由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省评审委员会对各团市委、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上报的“五小”竞赛成果进行考核评审,由省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打分、汇总排序。
(二)申报要求
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条件申报。
1、优秀成果
(1)完成时间:必须是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实施完成的“五小”竞赛成果。
(2)申报对象:申报竞赛成果要重点突出“五小”内容,当年获得专利的“五小”成果优先推荐。国家、省、市、县已立项的有专门研究经费的科研项目或科研中心专项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3)申报程序:
①项目完成人填写《“五小”竞赛优秀成果简介》和《“五小”竞赛优秀成果项目带头人简介》,并附所获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图片,上报所在单位(同时提供电子版)。
②项目申报单位评选优秀项目,填写《“五小”竞赛活动项目申报表》并盖章,将材料上报所在市团委或省级高校团委。申报项目严禁多渠道上报,一旦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③各市、高校在考核评选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填写《“五小”竞赛优秀成果推荐表》和《“五小”竞赛优胜单位申报表》并盖章。将申报推荐项目,分别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过厚的类别可分册)。同时填写《2017年度“五小”竞赛活动统计表(团省委系统)》,并上报2017年“五小”竞赛书面总结、信息简报(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均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刻录至一张光盘随纸质上报(上报材料清单见附件)。
2、优胜单位、优秀组织单位
(1)优胜单位:从全省参赛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中产生,请各市、各高校从“五小”竞赛成绩突出的重点示范企事业单位中推荐,优中选优,保证质量。
(2)优秀组织单位:经省评审委员会综合考核、打分排序,按分数高低依次分别从各市、各高校中产生。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逾期不再补报。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市、各高校将所在单位评选出的优秀成果(不少于10件)报送至团省委省“五小”竞赛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 许 柯
联系电话:0351—4068622
邮 箱: xuexiaobu206@163.com
(五)总结表彰
1、团省委将对各单位评选出的2017年度“五小”竞赛获奖优秀成果进行团省委系统评选,优秀者将推荐至省“五小”竞赛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参与全省评比并参与“五小”竞赛优秀成果精品展。
2、奖项设一等奖若干,设奖金10000元
奖项设二等奖若干,设奖金8000元
奖项设三等奖若干,设奖金5000元
二、举办优秀成果精品展示工作
1、主办单位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科协
2、展示名称
山西省“五小”竞赛优秀成果精品展
3、举办时间
拟定于2018年1月4-6日(展示时间为3天)。
4、展示地点
山西省展览馆(太原市晋祠路一段40号)
5、展示规模
(1)展区总面积4000m2,划分为省工会展区、团省委展区、省科协展区3个展区。团省委展区共1000m2.
(2)展区施工要求
团省委展区由团省委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分头实施完成,施工单位由各市团委、各高校团委自行确定,施工单位入场进行施工要与省展览馆签订安全协议书。展区内特装施工费用由各市团委、各高校团委承担(暂定)。展位费、水电空调费用由组委会负责。按团省委统一时间要求,各市、高校在展区划定后提前组织本地获奖优秀成果进入现场安装调试,保证质量与时间要求。
(3)每个市、每个高校设1名讲解员,要求口齿清晰,熟悉展示成果,统一着装。展示成果发明人是劳模或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要佩带奖章,展示成果有专利的安排在展区前列。
6、展示内容
选择获奖的项目在展区内布展,通过实物模型、展板、图片、LED屏、电视、灯箱、地台、桌台等方式进行布置安排。展区内精品项目由各市、高校组织落实。
附件:各市、省级高校上报材料清单
团省委学校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