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团委、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根据我院党委本学期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现将2017/2018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原则
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严格参照《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团发[2017]3号)第二章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推荐。
(二)本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比例控制在团支部团员人数的5%以内(大四年级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内)
三、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程序
(一)团支部推优
10月18日至 10月28 日,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确定推荐名单。
(二)分团委审核
1.10月28 日-10月31日召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团发[2017]3 号)讨论并确定推荐对象,并将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
(三)院团委审核
1.11 月8 日,各分团委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料(入党申请书、登记表)交至团委办公室,并同时报送分团委盖章(或签字)的《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tittuan@163.com.
2.院团委审核推荐对象资料后召开委员会,讨论并确定推荐对象,汇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1. 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
2.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电子)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