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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团学组织机构学生干部岗位设置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4:52    作者:     点击:

各系分团委、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系学生分会: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 18号)和《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关于印发<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7] 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团学组织机构学生干部岗位设置,经过院分团委书记会议商议,现决定对部分学生干部岗位进行调整。

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团学一体化原则。深入加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发挥团委的主体作用,推行团学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校学生会主席兼任校团委副书记、分团委副书记兼任系学生分会主席、班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

四、坚持坚持按需设岗,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组织特点,合理优化学生组织机构和学生干部岗位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坚持按需设岗,专人专岗甚至一人多岗,学生组织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数的1%,力求学生干部队伍精简高效。

要求2017级学生开始按照新《太原工业学院团学组织机构学生干部岗位设置表》进行学生干部岗位设置。如需增加其它学生干部岗位,需报院团委审批。

 

 

 

附:1. 太原工业学院团学组织机构学生干部岗位设置表

2. 新增学生学生干部岗位申请表

 

 院团委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