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增强团的战斗力、吸引力和凝聚力,按照学院党政和团省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以评促建,重在建设。以考核内容为指导,促使分团委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及重点,全面、高效开展各项工作。
2.虚功实做,虚实结合。考核内容着重考核基层团组织在青年团员中起到的思想引领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的作用,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
3. 夯实基础,鼓励创新。考核内容强调不断扎实常规性、基础性工作,同时鼓励基层团组织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4.质量并重,以质为先。考核指标包含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数量指标为基础,重在考核工作实效,考评方式为客观数据和主观评定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各系分团委。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察基层团组织的七大项,总分100分,分别是:组织建设与思想引领、校园文化与科技创新、新媒体与宣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和获奖加分项目。
四、考核办法
1.考评周期为一年度,考评内容的分值由院团委考核、汇总,各基层团委及有关学生组织共同认定,每学期末集中认定并公示一次。
2.考核方式包括:团委及各学生组织记录、查阅资料、述职、互评等。
3.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等,该结果将作为年度先进分团委的重要依据。经院团委讨论认定工作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分团委,不能参与先进分团委的评定。
五、本办法2017年开始执行,由院团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太原工业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细则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