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团委:
在2016年度,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共青团能力建设,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在各团支部的带领下,涌现出一批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为纪念“五·四”爱国运动,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全院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具体评选表彰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对象
范围及对象:我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团员、专(兼)职团干部、学生团干部及团的各级基层组织。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业务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成绩好或进步快,原则上学年平均综合排名在本支部内排名不低于前l/2,德、智、体全面发展。
3、遵纪守法,未受校纪校规处分;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二)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优秀团干部除具有优秀团员的条件外,还需具备:
1、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工作责任心强,勤恳热情,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3、担任团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疾苦,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5、对在学生会、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维护校园社会安全稳定文明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予优先。
三、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
先进分团委 4个
先进团支部 41个
2、优秀个人
优秀团干标兵 14个
优秀团干部 115个
优秀团员 382个
四、评选办法
1、“先进分团委”的评选首先由各系分团委上报自评报告并附与评选条件相关的材料,由院团委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后选出。
2、“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由各系分团委组织评选后将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予以审核。
五、申报要求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按照每系每十个班申报一个(不足十个班的系按一个计算,团日活动优秀的团支部优先)。
2、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按照每个支部一名申报。
3、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干部(包括团支部委员、分团委委员、校团委委员)总数的10%。
六、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把评选标准,坚持民主选举,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原则,真正选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
2、要按照民主评选,严格审查,公开宣传,由下而上的原则和程序开展评选工作。经初评后,要在系内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天。
3、经公示无异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附后),各系需附本系特色工作总结2000-3000字,供院团委民主评议用。各系统一于2017年4月1日前上报院团委。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材料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附件1: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优秀团员(团干)推荐登记表
附件3: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4:优秀团员(团干)汇总登记表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