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工业学院2014年第26次院长办公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院团委现招聘编外用工2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岗位、条件及职责
岗位1:学生艺术活动指导教师(1个)
1.应聘条件
(1)原则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要求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党员优先;
(3)舞蹈类相关专业;
(4)能够对学校大型活动进行策划、节目编排;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活动组织能力,与学生良好的沟通能力;
(6)爱岗敬业。
2.岗位职责
(1)负责对学院团委大学生艺术团、舞蹈队和艺术类社团进行指导;
(2)负责学院各类文艺活动的策划、节目编排、组织和指导等;
(3)负责对学院团委各类活动资料、图片的收集、保存;
(4)负责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的部分指导工作;
(5)完成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2:影视制作指导教师(1个)
1.应聘条件
(1)原则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影视摄影与制作相关专业毕业;
(3)熟练掌握AE和Premiere或者vegas剪辑软件;
(4)可独立完成片头动画、广告宣传片等的设计及制作;
(5)能够完成新媒体的微电影、新闻、视频短片的剧本和编导、制作;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与学生良好的沟通能力;
(7)爱岗敬业。
2.岗位职责
(1)负责编剧并拍摄、指导学生拍摄各类宣传视频、微电影;
(2)负责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的部分指导工作;
(3)负责团委各项活动的宣传策划;
(4)负责团委网络新媒体视频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
(5)完成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3日中午12:00;
2.报名地点:太原工业学院团委;地址: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行政楼105。
3.报名材料:填写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个人其它辅助资料复印件及个人相关作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和个人能力展示的方式。
四、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签订三年固定期劳动用工合同,执行《劳动法》及山西省有关规定确定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作补贴两部分。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
(二)严格执行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测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编外用工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六、咨询电话:
0351—3567635,3566035/18635128127
联系人:任老师
院团委
2014年7月11日
附表:
太原工业学院团委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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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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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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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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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照片 |
应聘岗位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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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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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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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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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所学专业 |
第一学历、学位 |
年 月毕业于 (校) 专业,获 学位 |
最后学历、学位 |
年 月毕业于 (校) 专业,获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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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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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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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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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及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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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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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学生干部经历
(大学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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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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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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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经本人认真审核确认,以上所填内容和所附材料完全真实无误。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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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序号由学院统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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