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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关于“五四”青年节评选表彰“二先、三优”的通知
时间:2011年05月14日 18:53    作者:     点击:
太工团发[2011] 1号

关于“五四”青年节评选表彰

“二先、三优”的通知

各系(部)分团委:
为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积极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贡献力量,开拓进取、奋发成才,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对象
范围及对象:我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团员、专(兼)职团干部、学生团干部及团的各级基层组织。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主动参加党章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政治思想素质好。
3、业务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成绩好或进步快,原则上学年平均成绩在本支部内排名不低于前l/2。
4、遵纪守法,未受校纪校规处分;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突出的。
(二)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优秀团干部除具有优秀团员的条件外,还需具备:
1、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3、担任团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疾苦,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很高的威信。
5、学年平均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本支部内排名前l/2。
6、对在学生会、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维护校园社会安全稳定文明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予优先。
三、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
先进分团委 4个
先进团支部 33个
2、优秀个人
优秀团干标兵 17个
优秀团干部 149个
优秀团员 422个
四、评选办法
1、“先进分团委”的评选首先由各系(部)分团委上报自评报告并附与评选条件相关的材料,由院团委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后选出。
2、“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由各系(部)分团委组织评选后将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予以审核。
五、申报要求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按照每系每十个班申报一个(不足十个班的系按一个计算)。
2、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按照每个支部一名申报。
3、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干部(包括团支部委员、分团委委员、校团委委员)总数的10%。
六、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把评选标准,坚持民主选举,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原则,真正选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
2、要按照民主评选,严格审查,公开宣传,由下而上的原则和程序开展评选工作。经初评后,要在系(部)内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天。
3、经公示无异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附后),各系(部)需附本系(部)特色工作总结2000-3000字,供院团委民主评议用。各系(部)统一于2011年4月29日前上报院团委。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材料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附件:
1.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http://210.31.100.45/upload_files/article/3/1_1305370263_4130554.doc

2.优秀团员(团干)推荐登记表 http://210.31.100.45/upload_files/article/3/1_1305370306_5767822.doc

3.优秀团员(团干)汇总登记表 http://210.31.100.45/upload_files/article/3/1_1305370338_1825867.doc

4.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名额分配表
http://210.31.100.45/upload_files/article/3/1_1305370374_15219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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