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团委:
为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努力营造“志愿服务献青春,迎评促建创和谐”的良好氛围,号召广大青年参与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促进学校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李国臣 靳金贵
成 员:刘 澜 靳利岩 林 昀 陈 琦 李新宇
二、表彰类型及数量
“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十佳志愿者”10名
“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100名
三、评选原则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全面投身评建创优建设,进一步推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各系分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把关,注重实效。在申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实事求是。
(三)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各系分团委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本校学生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典型人物与事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传播志愿服务精神,努力营造“青春是我们的名片,服务是我们的志愿”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
四、参评条件
(一)“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十佳志愿者”评选条件
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在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带动更多的同学参与到青年志愿者的行动中来,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够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意识;
3、参评人必须是经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学生分会、圆梦队、大白爱心帮扶助梦队等注册登记的骨干志愿者;
4、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本人或所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受到过校级以上媒体或内部刊物的关注报道,或受到校级的表彰,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5、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内或本专业排名前60%,无违纪现象。
6、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授予校级及其以上“见义勇为”光荣称号者;
(2)在校内外志愿者组织中担任主要职务,特别是在志愿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
(3)因出色的志愿者行为被各种媒体宣传报道者;
(4)有其它重大影响力的志愿者服务行动者(须有相应材料)。
(二)“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
3、参加志愿服务半年以上,当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次数在5次以上(含5次),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4、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无违纪现象。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 11月19日-11月29日)
各系分团委根据评选条件推荐
(二)评选(11月30日-12月3日)
1.对“年度十佳志愿者”的评选: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和被推荐者个人事迹评选出校内年度十佳志愿者15名,经全院学生在我院青春派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投票,评选出十位2015年度十佳志愿者,未被评为年度“十佳”的志愿者将被评为“年度优秀志愿者”;
2.对“年度优秀志愿者”的评选:
由各系根据评选条件和个人事迹,对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报名者进行初评,由院团委审核,最终确定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名单。
(三)公示期(12月4日—12月5日)
公示期有异议者可将情况反映至团委邮箱tittuan@163.com。
(四)表彰(12月6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予以表彰。
六、注意事项
各系分团委请于11月29日前将以下内容报送至院团委宣传部(行政楼113):
1、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推荐名单
2、各类申请表书面版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申报十佳志愿者请准备H5页面,包含自我介绍,各类表格、事迹介绍等发送到院团委邮箱tittuan@163.com;
3、申报表内均填写200字左右事迹摘要,另附事迹材料;
4、申报人电子版生活近照一张,如有志愿服务照片可提供。
附件:
1.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十佳志愿者申请表
3.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4.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推荐名单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