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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时间:2015年03月27日 17:05    作者:     点击: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太工团发〔2015〕6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展学生特长,充分表现师生多彩的生活、浪漫的情趣和健康的精神面貌,以及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引导广大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2016年6月举办我院“大学生文化艺术节”。

望各级团组织、学生会以及社团联合会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板、海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到活动中,认真依照活动方案全面落实,保证本届大学生艺术展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附1: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附2: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报名表

附3: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时间安排表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附1

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本届文化艺术节以进一步推进学生素质提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为大学生搭建一个提高素质,展现自我,飞扬青春和激情的舞台。引领青年学生弘扬高雅艺术,陶冶学生情操,提升精神境界,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全面发展。

一、活动主题: 青春梦 中国梦

二、主办单位: 院团委

三、承办单位: 各系分团委 院学生会 学生社团联合会

四、组织方式

(一)、组委会

顾 问:刘志明

主 任:林 昀

成 员:任 妍 刘 伟 陆 峰 乔俊福 张 佳 贺东亮

刘 菲 寇 静 张山虎 常瑞娟 何宗元 刘晓辉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3566035 0351-3567635

(二)、由组委会统一组织,采用主办、承办相结合的形式,做到院学生会、学生社团与各系相结合,将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展开。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要按照院团委的总体安排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

五、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015年6月

六、 具体内容:

活动项目及时间请参阅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一览表(附件3),具体活动方案由各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七、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是我院本学期的重要活动,是落实院党委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其开展的活动将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倡导先进校园文化,提高学生艺术气质,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青春个性与风采,全面建设和谐的太原工业学院。各系分团委、学生会以及各学生社团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次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安排。学院将根据文化艺术节各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将作为先进团组织等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有序、注重实效。要做到组织活动有保证、落实活动有保证、参与活动有保证。在开展活动时要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活动的实效性,扩大学生的参与面,让学生真正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提高能力。

(三)突出主题、多出精品。各系在组织文化艺术节活动过程中必须扣紧时代脉搏,抓住有利契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围绕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开展活动,在活动的组织中要精益求精,多出精品。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认真做好校园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将各项活动的进程和结果在校内外进行宣传报道,吸引广大同学积极关注和参与活动,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五)各系要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活动实施方案,突出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宗旨和主题。要广泛发动和组织,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参与热情,确保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