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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西省第三届校园艺术大赛太原工业学院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15年03月24日 19:25    作者:     点击:

各系分团委:

由山西省教育厅、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文联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山西省校园舞蹈大赛”,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建设特色校园文艺,我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太原工业学院第三届校园艺术大赛。请各系分团委重视和支持大赛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学生广泛参与此项活动,落实各项工作,使大赛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关于举办第三届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的通知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5524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的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团委、文联、各高等院校:   由山西省教育厅、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文联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山西省校园舞蹈大赛”已连续举办了两届,对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广泛赞誉。

20141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2015年开始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为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丰富艺术比赛内容,挖掘我省校园文化艺术资源,建立山西省艺术人才资源库、艺术人才储备库和小艺术家资源库,山西省教育厅、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文联决定联合主办“第三届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活动由山西省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联办,由山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和山西文艺网承办。
 
“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拟定每年举办一届,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成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活动组织工作委员会,领导大赛活动并代表各主办单位印发每年的大赛通知;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西文艺网,负责每年大赛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活动主办单位为大赛优胜者颁发《获奖证书》。
   
各学校要从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建设特色校园文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大赛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学生广泛参与此项活动.力争在全省取得优异成绩。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全力主动地投入工作,保证大赛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落实到位,使大赛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将大赛办成发现艺术人才,培养艺术人才,储备艺术人才的良好赛事。

山西省教育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西省委员会

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活动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4828

 

 


第三届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梦”为大赛主题,紧紧围绕“信义、坚韧、创新、图强”的“山西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广大青少年参与校园文艺创作的热情,培养积极向上的艺术修养和兴趣爱好,营造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挖掘校园文艺资源,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山西省艺术人才资源库、艺术人才储备库和小艺术家资源库,为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西省委员会
         
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联办单位:山西省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
  
承办单位:山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山西文艺网
  
协办单位:丰瑞达文化集团
  
指定媒体:《火花》杂志社、《黄河之声》杂志社、《炎黄地理》杂志社、《神州印象》杂志社、《记者观察》杂志社、《民间传奇故事》杂志社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成第三届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张文栋     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赵雁峰     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
  
李太阳     山西省文联党组书记
  
副主任
  
武保旺     山西省教育厅巡视员
  
任 忠       共青团山西省委副书记
  
李有生     山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主任
  
 员:
  
任向东     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共青团山西省委学校部部长
  
赵爱湘     山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主任助理
  
秘书长      李有生(兼)
  
副秘书长     王丽珍   古志强
  
大赛评审组:(略)
  
三、大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和教师,包括中小学生(含中职、中专、技校)、大学生(含高职高专)和所有在校教师(含社会培训类学校教师)均可报名。
  
(二)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反应我省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和良好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易于宣传,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
    
原则上以“中国梦”为创作主题,紧紧围绕“信义、坚韧、创新、图强”的“山西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比赛类型
   1
.音乐:声乐(童声、民族、美声、通俗、乐队、组合等),器乐(民乐、西洋乐、键盘和打击乐等);
   2
.舞蹈:古典舞、现代舞、民族舞、芭蕾舞、拉丁舞、街舞、体育舞蹈、模特、舞蹈组合等;
   3
.戏剧:京剧、晋剧、评剧、河北梆子、豫剧、越剧、二人转、黄梅戏等各地方剧种;
   4
.曲艺和语言:相声、小品、朗诵、讲故事和英语等;
   5
.杂技和武术:舞台表演类展示(不含搏击类武术);
   6
.书法和美术:书法作品、中国画、油画等作品;
   7
.摄影:摄影作品(含手机作品)等;
   8
.影视艺术:影视表演、节目主持、微电影、动漫作品等;
   9
.民间艺术:手工艺品等;
   10
.文学类:文学创作(小说、诗歌、散文、剧本等);文学艺术评论。 
    
凡涉及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戏剧、曲艺、电影、电视、杂技、民间文艺等艺术领域的理论文章,以及文学作品均可参加评奖,获奖论文择优在《火花》杂志、《炎黄地理》杂志、《黄河之声》杂志等国家统一刊号文学艺术类核心期刊发表。

  
四、比赛形式及内容
  
(一)本届大赛主要采用网络展示、网络投票及现场评分方式进行,并举办颁奖文艺晚会。颁奖文艺晚会实况通过山西文艺网直播。
  
(二)本届大赛设立评审组参与评审活动,以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
  
(三)大赛分为大中专院校组、中小学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
  
(四)大赛分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1
.报名。参赛选手登录山西文艺网,点击“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网络评选平台(http//www.sxwyw.org.cn/portal/apps/zhaopin/login.jsp),填写电子表格《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并上传参赛节目和作品,进行网络报名,纸质填写报名表无效。选手报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选手唯一的统一参赛编号,选手的编号从初赛、复赛一直到决赛不变更。上传资料具体要求:

(1)所报材料必须客观、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验,将取消参赛资格。
  
2)附学生证编码或身份证号码。
 
3)参赛选手照片电子版。其中近期正面照1张、非艺术肖像照2张和生活照3张(统一格式jpg,其中正面照大小为600×600像素,生活照为1024×768像素)
 
4)上传作品照片或参赛节目音频文件。参赛的作品照片电子资料(统一格式为jpg1024×768像素),制作完成的参赛节目音频电子资料(统一格式为mp3,大小控制在10M以内)、视频电子资料(统一格式为Mp4640×480H.2641  AVC解码,比特率500kbps,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所有的音频、视频文件都以离线文件的方式发送到QQ号:1578465480
 
5)文字资料。个人简介、感言、获奖情况简介等文字资料电子版。
   2
.初赛。根据参赛节目和作品,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进行网上投票(打分权重比例为:专家40%,网络60%)。通过初赛的选手,晋级复赛。
   3
.复赛。由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部分组成,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和评审组评审意见(网上投票占40%的分值,专家评审占60%的分值),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
   4
.决赛。决赛采用现场形式,通过复赛的参赛选手在太原市参加决赛。比赛现场可根据选手要求,提供视频录制服务。
   5.
展演。凡通过初赛、复赛、决赛的选手,均有资格参加在省城举办的“第三届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展演。
  
五、奖项设置
    
按照参赛节目和作品的类别评出一、二、三等奖。通过初赛的选手,获得第三届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三等奖;通过复赛的选手,获得第三届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二等奖;通过决赛的选手,获得第三届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一等奖。
    
按照参赛单位的组织工作,大赛还将设立若干特别奖项,包括获奖选手指导老师“育人奖”“指导奖”等;对组织活动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时间安排
   1
.报名:即日起至20154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
.投票:可以在电脑上进行投票,也可以通过手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投票链接进行拉票。严禁恶意刷票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3
.初赛:20154月至5月完成初赛工作。 
   4
.复赛:20156月完成复赛工作。

   5
.决赛:20157月份(暑假期间)进行决赛。具体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七、参赛规定
   1
.参赛选手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相关规定;
   2
.参赛选手应当向大赛组委会保证其在比赛中使用的曲目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
.参赛选手必须无条件许可本次大赛组委会享有如下权利,并放弃获得报酬的权利:
  
①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选手的表演;
  
②对参赛选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
  
③复制、发行录有参赛选手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④以宣传大赛为目的,或其他与大赛有关的各项商业活动中,合理使用参赛选手的肖像和姓名;
  
⑤公开发布的参赛选手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校所在地、选手编号、艺术类型、参赛作品名称、作品简介等,其他个人信息不公开;
  
⑥参赛者有任何异议可通过本次大赛官方网站或致电组委会表达,但必须尊重和服从比赛结果;
  
⑦参赛选手自己提供参赛节目或作品视(音)频和图片资料,若因资料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⑧对于本次活动违反组委会规定条款的选手,活动组委会有采取警告、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等权利。
  
八、活动联络
  
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78号文艺大厦四层山西文艺网
  
邮编:030000
  
电话:
0351-4041522
  
联系人: 赵爱湘
   13503543428
       
姚志菁
   13293570111
       
张艳攻
   13753181000
   http
//www.sxwyw.org.cn
  
邮箱:
xywyw@163.com
   Q Q
号:
614431834
  
微信号:13753181000(山西文艺网)

                                  山西省校园艺术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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