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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原工业学院分团委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5年03月18日 19:52    作者:     点击: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太工团发〔2015〕2号

关于印发《太原工业学院分团委年度工作量化考核

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发挥好各分团委的作用,院团委经起草并与各分团委讨论研究,最终确定了《太原工业学院分团委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该考核细则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太原工业学院分团委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共青团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8日

附:

太原工业学院分团委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分值

内涵解读

考核方式

(20分)

日常管理

工作

(5分)

文件领取

(1分)

按要求领取相关文件、通知等,计1分。迟领一次扣0.1分,不领一次扣0.2分。

院团委平时记录

会议出勤

(2分)

学生分团委副书记按要求出勤会议,满分2分,迟到一次扣0.1分,无故缺勤扣0.2分。

院团委平时记录

资料报送

(2分)

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满分2分,迟报一次扣X分(x=总分/报送材料的总数),无故不报扣3*X分。

院团委平时记录

科技活动

(10分)

活动参与

参与院团委举办的各类学生科技活动,其中“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占5分,其余活动所占分值由院团委根据本年度科技类活动相关情况决定。考核指标将根据各系人数比例合理分配。

院团委平时记录

其它活动

(5分)

活动参与

活动所占分值由院团委根据本年度活动相关情况决定。考核指标将根据各系人数比例合理分配。

院团委平时记录

(20分)

思想建设

(8分)

团日活动

(4分)

团日活动综合分数占总分的60%,团日总结分数占总分的40%,两部分得分相加即为总得分;评分规则由院团委组织部与各系分团委组织部商定后提交院团委审核、发布。

校团委组织部

平时记录

研讨会

(4分)

理论学习研讨会综合分数占总分的60%,学习心得分数占总分的40%,两部分最后分数相加得总得分;评分规则由院团委组织部与各系分团委组织部商定后提交院团委审核、发布。

校团委组织部

平时记录

日常管理

工作

(3分)

会议出勤

(1分)

按时参加校团委组织部的相关工作会议,全勤计1分。缺勤一次扣0.5分,迟到一次扣0.3分,扣完为止。

校团委组织部

平时记录

团务工作

(2分)

按时收缴团费(1分 ),在新生入学时、毕业生离校时按要求完成团员证、团关系转接(各0.5分)

校团委组织部

平时记录

学生干部

考核

(4分)

完成学生干部考核工作情况

(4分)

按院团委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学生干部考核工作。推迟或工作不合格一次扣0.5分,特殊扣分情况由院团委组织部报请院团委决定。

校团委组织部

平时记录

团组织

各项活动

(5分)

团知识竞赛

(2分)

按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参与活动情况计分。

校团委组织部

平时记录

团小组梦想秀活动

(3分)

按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参与活动情况计分。

校团委组织部

平时记录

(20分)

管理工作

(2分)

会议出勤

(2分)

分团委宣传部长等按要求参加团委宣传部工作会议,全勤计2分,迟到一次扣0.3分,无故缺勤一次扣0.5分。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宣传工作

(12分)

分团委宣传部对驻系记者的推荐、培养、督促工作情况

(2分)

驻系记者参与团委宣传部的会议情况。迟到一次扣0.1分,无故缺勤一次扣0.3分,满分为1分。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分团委宣传部按要求推荐驻系记者并定期对驻系记者进行指导,满分为1分。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建立网络新媒体宣传

平台(1分)

建立系(部)微信公众平台和新浪官方微博(0.5分),配合院团委开展网络宣传工作(0.5)。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信息报送

(6分)

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信息,评分规则由院团委宣传部与各分团委宣传部商定后提交院团委审核、公布。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宣传展板

(2分)

按要求及时制作宣传展板,展板的评分细则由院团委宣传部与各系分团委宣传部商定后提交院团委审核、公布。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其他宣传

工作

(1分)

指导本系网络宣传员按照团委宣传部要求进行各项工作,满分计1分;完成团委宣传部安排的其它宣传工作,满分计1分。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其它活动

(6分)

书画大赛

(2分)

按活动要求参与活动情况,满分计2分。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微电影大赛

(2分)

按活动要求参与活动情况,满分计2分。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其它活动

(2分)

按活动要求参与活动情况,满分计2分。各活动分值由院团委决定。

院团委宣传部

平时记录

(15分)

指导院学生会工作

(2分)

系学生分会换届工作

(1分)

指导各系学生分会召开本系学生代表大会并按时换届,换届前提请院团委、院学生会同意(0.5分),换届后三天内及时将干部名单在院团委组织部和院学生会报备(0.5分)

院学生会秘书处(院团委)记录

提案工作

(1分)

指导学生代表按时、按要求提交提案,满分计1分。

院学生会秘书处(院团委)记录

参与人数

(2分)

参与院学生会情况

(2分)

按照各系正式被院学生会录取且通过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的部员人数占各系大一年级人数比例打分6%,5%,4%,3%,2%分别为2分、1.7分、1.4分、1.1分、0.8分。

学生会发各系学生会通过试用期部员名单的文件

主席团会议

(1分)

主席团会

会议出勤

(1分)

根据学生分会主席参与院级学生会会议情况评分,缺席一次扣0.2分,迟到一次扣0.1分

主席团会签到

记录

各系学生分会工作

(10分)

院学生会根据各系学生分会工作情况予以考核

(10分)

考核评分规则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商定后提交院团委审核、公布。(毕业生晚会在文艺工作中另作计分,不列在此项考核)

院学生会根据考评规则记录,通过院学生会主席团审定。

(8分)

指导本系相关专业社团的情况

(1.5分)

指导社团量

(0.5分)

各系至少有指导一个与本系专业相关的院级的社团,满分计0.5分。

社联办公室记录

社团指导

教师

(1分)

为本系指导的社团配备指导教师(0.3分),指导教师全年参与社团活动6次(0.7分)。

社联办公室记录

参加社团

情况

(2分)

会员人数

(2分)

参加社团会员人数占各系新生人次比例>90%计2分,比例在60%与90%之间计1.4分,比例在30%和60%之间计0.8分;不足30%不计分。(青协、红会、圆梦队单列在志愿者工作中考核,不在此项进行计分)

社联办公室

统计表

活动情况

(4.5分)

各系参加社团承办院团委的相关活动情况

(4.5分)

按要求参加社团联合会承办院团委的各项活动,如摄影大赛、校园幽默大赛等,各项活动所占分值由院团委决定。

社联办公室记录

(5分)

志愿者人数

(2分)

新增志愿者人数

(2分)

参加志愿服务团体(青协、红会、圆梦队)新增人数占各系新生总人数比例>50%计2分;比例在50%与30%之间计1.5分;比例<30%计1分。

社联办公室

统计表

志愿服务

工作

(3分)

开展志愿

服务情况

(3分)

本系全年组织不少于4次志愿服务活动(1分),参与人次>全系总人数的80%计2分,参与人次在80%与50%之间计1.5分,参与人次在50%与30%之间计1分,低于30%不计分。

各系记录,院团委组织部抽查

(6分)

毕业生晚会

(2分)

参与毕业生晚会情况

(2分)

积极选送参加毕业生晚会的节目,每系至少选送一个节目。

院团委文艺部

记录

大学生艺术团工作

(2分)

参与大学生艺术团情况

(2分)

推荐人数占全系总人数的3%计1分, 3%~2%计0.7分, 2%~1%计0.4分,低于1%不计分;经考核通过人数占总人数的为1%计1分,1%~0.7%计0.7分,0.7%~0.4%计0.4分,低于0.4%不计分。

院团委记录

比赛参与

(2分)

其它省级以上比赛参与情况

(2分)

按照院团委要求积极推荐参加省级以上文艺类比赛的选手和节目。每项比赛所占分值由院团委决定。

院团委文艺部

记录

(6分)

不列在以上考核的内的其它重要

工作

(6分)

6分

按要求完成院团委举办的不在以上考核的重要工作内容,各项工作所占分值由院团委根据相关情况决定。

院团委记录

承办院团委主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分项目

承办的活动必须由院团委主办的面向全院学生的院级活动,方可认定为附加分项目,承办一次此类活动加0.5分,1分封顶。

以院团委文件为依据

获奖加分项目

可认定为加分项目的有:院团委组织参加或院团委举办的各类文艺、体育、科技活动或比赛,国家级一等奖每项加1.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每项加0.8分,优秀奖每项加0.6分,省级一等奖每项0.5分,二等奖每项0.4分,三等奖每项0.3分,院级一等奖每项0.2分,二等奖每项0.1分,三等奖每项0.05分,院级优秀组织奖每项0.05分,5分封顶。

国家级、省级活动或比赛以文件为依据,院级比赛以院团委文件或记录为依据

说明:1、考核细则中的所有活动均指由院团委及下设部门或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活动。

2、每项记录依据和当前可计算的项目得分将于每月10日通过团委各网络平台予以公布,如有记录或计算错误可于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向团委办公室提交更改请示。

3、此项考核最后得分100分封顶。